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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妻四妾(七)


「老三比較單純,她跟我說,這樣她很痛苦,她要回台北,於是我就給了她一筆錢,


叫她帶著兩個孩子離開,因為她走了,孩子留下來會被欺負。」


「可是我卻沒有想到她帶兩個小孩怎麼工作,我自己的大哥看不下去,就留下了大的那個小孩,


說要幫她帶,叫她把小的請褓母帶,再回去台北工作,等孩子大一點再帶回去。」


「就這樣我完全沒有盡到作爸親的責任,完全沒有給她們生活費,


大哥無條件的幫我養了14年的兒子,等他上國中才帶回去台北唸書跟他媽媽住。」


我問他:「你為什麼不給生活費,又不是過不去。」


他又接著說:「自從老四進門後,一腳就把大老婆踢開,不給生活費,


大老婆還到法院告我,沒有善盡作丈夫的責任,後來我也沒辦法給她錢,於是大女兒嫁到台中去,


她就去跟女兒住,幫女兒帶小孩,就沒有再回來。」


溫泉老板這時也開口:「你為什麼那麼怕老四,讓她把你壓的死死的,把她趕出去就好了。」


 
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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